|
人體癌症的形成往往不是單一因素所造成,我們的生活環境中潛藏著許多的致癌因子,正常的細胞一旦受到內在或外在的致癌因子的刺激,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變化,日積月累之後,逐漸轉變成癌細胞。然而,人體本身具有生物防護的基本功能,本身可以修補受損的細胞或透過免疫系統來消滅癌細胞。
輻射暴露是外在的致癌因子的其中之一,輻射暴露引發癌症的機率,受到暴露劑量的高低與暴露時間的長短、是否同時有其他致癌因子的存在、個人免疫修補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就暴露劑量而言,國際輻射防護協會(ICRP)訂定之標準,一般人每年所接受的額外輻射劑量應不超過一毫西弗。
從日本長崎與廣島的原子彈爆炸及歐美日等曾發生的核電意外事故的長期追蹤研究結果發現,暴露時的年齡越輕、輻射暴露的時間越長、輻射暴露劑量越高、合併致癌因子越多,則發生癌症的機會越大。除此之外,輻射暴露與癌症的發生可能需要三至三十年以上的潛伏期,故長期的健康檢查追蹤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低劑量輻射對於人體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許多學者專家一直有不同的意見,部分學者專家相信低劑量輻射對人體不會有不良的影響,另一部分專家學者則相信低劑量輻射對人體仍然有害,可能影響造血系統、形成腫瘤及染色體的變異等。然而,不論是持正面或反面的看法、最務實的做法就是經由長期的健康照護及追蹤研究,將來才可能為目前種種不同的意見提供解答。
低劑量輻射暴露,對於某些人而言,可能確實有潛在的致癌危險。就如同抽菸對人體的影響,眾所公認抽菸與癌症是有關係的,可是很多人抽菸抽一輩子也沒得到癌症,然而不可否認的,長期抽菸與很多罹癌患者確實是息息相關的。然而癌症不是抽菸者及輻射暴露者的專利,任何人都有可能得到癌症。只要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癌症並不是絕症。如何早期發現癌症,則有賴個人的警覺心、正確的醫學資訊及定期的健康檢查及追蹤照護。
|